23年没来往的继子获得天降遗产,这样合理吗?没来往的孩子还能继承遗产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3年没来往的继子获得天降遗产,欢迎大家分享收藏!
23年没来往的继子获得天降遗产
上海一位老人因肠癌去世后,他留下的住房产权引起了一场争议。老人的继女臧韵试图变更产权,但一家不动产交易中心告诉她,老人还有一个继子吉先生,他必须在场才能完成变更。
臧韵解释说,吉先生是老人和他前妻所生的孩子。自从老人和吉女士离婚以来,她和吉先生已经23年没有来往。但是吉先生不愿意帮助她,所以臧韵不得不起诉到法院。
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让她大吃一惊。法院判决,该住房的五分之一归老人妻子所有,而其他部分则由老人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继承。老人的妻子伍女士继承了60%的房产权,而吉先生则继承了35%。臧韵母亲获得了余下的5%产权。经过二审后,判决维持不变。现在,该房屋的产权已经变更,吉先生的名字已经登记在房产证上。
这个案例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继承法的思考。一些专家指出,继承法应该更清晰地规定如何分配继承财产。另一些人则认为,继承财产的分配应该更加公平,而不是基于传统的家庭关系或权力结构。
此外,这个案例也提醒人们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房产或其他财产进行规划,以避免可能的争议和纷争。拥有一份遗嘱通常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好方法。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并可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臧韵没有获得她期望的结果,但她的争议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教训,既有必要规划财产,以确保亲人们能够避免遗产纠纷。同时,这个案例也呼吁立法者对继承法进行更加清晰和公平的规定。
没来往的孩子还能继承遗产吗?
没有血缘关系却同属法定继承人的兄妹,可以分遗产。
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遗产的顺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